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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 8 月 16 日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,8 月 14 日,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 ( 上海 ) 有限公司分别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,涉及案号相同,执行标的超 5 亿元,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。
来源: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,法定代表人为 SHENHUI ( 沈晖 ) ,注册资本 60 亿人民币,由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。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 ( 上海 ) 有限公司则由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。 ( 中新经纬 APP )
作者:徐世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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